为方便客户办理理赔业务,近年各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小额自助理赔服务,客户无需临柜办理,只需通过手机或互联网即可办理理赔。但一些不法分子就盯上了这一便民措施,认为有空子可钻,企图利用这规则实施保险诈骗。最终,有人机关算尽,却难逃法网,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涂某某、姚某、涂某等人通过网络黑产等途径购买他人的身份证图片及银行卡,在东莞某保险公司App上冒用他人身份投保意外险和医疗险。随后,以涂某某为首的该团伙伪造住院病历及医疗费发票,虚构保险事故,在网上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审核通过后,该团伙通过委托他人或邮寄等方式,将虚假发票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支付理赔金至被冒用人的银行账户,涂某某再持银行卡取现。在上述期间内,该团伙共冒用他人身份向该保险公司索赔127次,合计诈骗保险金41.86万元。
保险公司后来发现了诸多疑点,便深入进行了调查,掌握证据后,向东莞的公安机关报案。经过缜密侦查,公安机关掌握了大量证据。面对如山铁证,涂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最近,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被告涂某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退回保险赔款41.86万元。而姚某、涂某等人将另案处理。
据了解,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密切加强沟通与合作,今后将采取措施对我市保险领域的诈骗行为进行持续、有力的打击。因此,小编要对企图诈骗保险金的不法分子奉劝一句: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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