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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钱啦!最高15万!东莞多镇街可申请!

2019年01月04日 17:37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19年刚刚开始

  小编就给大家送来了福利

  在东莞就业、创业的小伙伴们

  有机会可获得补助奖励啦!

  

  奖励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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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 最高15万

  日前,《长安镇促进户籍居民就业创业奖励办法》已通过,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办法对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奖励、青年创业奖励、企业成立“居民车间”奖励、户籍居民就业补助奖励情况作出了安排。

  高校毕业生 企业就业奖励

  奖励对象:

  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长安镇户籍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高考生源地为长安户籍,不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方式取得的各类成人教育学历),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长安集团公司及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的,给予企业就业奖励。

  奖励条件:

  奖励对象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全日制岗位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就业奖励。奖励对象工作累计每满一年可申请一次,最长可申请两年(24个月);一次性申请两年就业奖励的,须参加社会保险18个月以上(含18个月)。

  奖励标准:

  大专学历者,每人每年奖励12000元; 本科学历者,每人每年奖励14400元; 硕士以上学历者,每人每年奖励24000元。

  申请期限:

  申请人必须要在毕业后的3年内完成提交奖励申请(例如:2018年6月30日毕业,必须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不能申请同一时段的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奖励和青年创业奖励。

  青年创业奖励

  奖励对象:

  2018年及以后在长安镇内自主创业的长安镇户籍青年(指2018年1月1日前已落户长安,且年龄为18至35周岁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给予创业奖励。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奖励30000元

  申请期限:

  申请人必须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后3年内提交奖励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企业成立“居民车间”奖励

  奖励对象:

  在2018年及以后,按照《长安镇“居民车间”建设规范》要求,成立“居民车间”(即原“村民车间”,是指企业腾出操作相对简单、工作时间相对灵活的就业岗位,设立生产车间或生产班组,从事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一线、保安、保洁以及餐厨),招用本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力达10人及以上的企业(长安集团公司及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除外),给予成立“居民车间”奖励。

  奖励条件:

  2018年及以后,长安镇内“居民车间”招用本镇户籍劳动力达10人及以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户籍劳动力就业时间均满一年以上,且在企业的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奖励标准:

  招用10至20人(含20人),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招用20人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申请期限:

  成立“居民车间”后3年内提出奖励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麻涌镇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在麻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已成为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方式,麻涌推出的创业扶持政策也让大学生们的创业之路更加广阔,前景更加美好,创业者们不仅能申领补贴还能拿到奖励。

  

  ▲漳澎姑娘陈嘉宜在家开公司,获得创业扶持资金+创业成功奖励

  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扶持对象:

  本镇户籍劳动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校生除外)或镇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毕业生)。

  扶持条件及标准:

  申请人在镇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自主正常经营,在创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申领时限为申请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的12个月内,逾期不受理。本项目为一次性资助项目,每家创业单位仅限一次,每人仅限一次。

  申请扶持的程序:

  本镇户籍劳动力持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属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申请,镇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持上述资料到创业单位所属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申请,服务站必须做到100%实地核查,核查真实后加具意见,录入系统后送镇创业办审批,镇创业办审批后送财政分局请款发放。

  创业成功奖励

  奖励对象:

  本镇户籍劳动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校生除外)或镇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毕业生)

  奖励条件及标准:

  申请人在镇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自主正常经营,在创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创业成功奖励5000元。申领时限为申请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满起2年内,逾期不受理。本项目为一次性资助项目,每家创业单位仅限一次,每人仅限一次。

  申请奖励的程序:

  本镇户籍劳动力持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属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申请,镇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持上述资料到创业单位所属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申请,服务站必须做到100%实地核查,核查真实后加具意见,录入系统后送镇创业办审批,镇创业办审批后送财政分局请款发放。

  还有这些创业相关奖励补贴

  东莞市一次性创业资助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以及已落户东莞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于2016年及以后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正常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 6个月以上(含6个月),按规定给予创业者一次性5000元创业资助。

  详情可识别二维码阅读▼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已落户东莞的高校毕业生在东莞市内实现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自主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者创办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新招用已落户东莞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详情可识别二维码阅读▼

  

  看了这么多创业政策

  有适合你申请的吗?

  转给有需要的人吧!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吴耀柄关键词:奖励;创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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