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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从十个方面推动全省民族地区发展 转移支付资金由每年4400万增至2亿

2019年05月23日 09:11 0人参与  0条评论

  原标题:转移支付资金 由每年4400万增至2亿

  广东将出台一揽子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快速发展。5月2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根据要求,将从十个方面推动全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尤其是在加大财政倾斜支持方面,2019年-202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的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补助资金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4400万元/年增加至2亿元/年。

  每年安排2亿元,提高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拟从优先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和旅游业、建设特色美丽城乡、提升精准脱贫攻坚质量、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大财政帮扶力度、加强建设用地保障和土地垦造、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帮扶政策措施,推动全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记者关注到,此次政策有诸多亮点和突破。广东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9年-202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的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资金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4400万元/年增加至2亿元/年,用于特色美丽城乡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3个自治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调整为专项财力补助,由当地统筹使用,补助标准从每年每县3000万元提高至4000万元,并建立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资金联动提标机制。

  此外,对3个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项目,由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承担100%的支出责任。

  2022年年底,普通国道均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

  此外,广东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主要是优先支持民族地区加强国省道升级改造,到2022年年底,普通国道均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支持民族地区建设一批供水基础设施项目,优先支持民族地区开展完善农村供水体系试点建设,力争2020年年底前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基本实现户户通自来水,提前全省5年完成。

  在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建设特色美丽城乡方面,重点支持3个自治县县城民族特色化建设,2022年年底前,建成一批民族特色美丽乡镇。

  同时,完善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民族地区机制,建立“3+1”对口支援机制,由一家省属大型企业、一家科研院所、一间省高等院校3个单位共同对口帮扶1个自治县。

  2019年起,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设立定向支持民族地区的捐赠资金类别,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民族地区扶贫济困事业。

  此外,若干政策措施要求民族地区所在的地级市政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民族地区发展工作。将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地级市政府、珠三角地区、省属大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彭艳芬关键词:对口帮扶;政策措施;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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