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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东莞品质商(协)会”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接受报名啦

2019年03月10日 13:10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东莞这座包容之城,万商云集,吸引着来自全国五湖四海的创业者在这里发展壮大,伴随着民营企业家群体的崛起,商会与行业协会也逐渐成长为东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塑造新时代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新形象,展示商协会的新贡献,描绘商协会群英谱、树立商协会标杆、见证榜样力量。日前,由东东莞广播电视台指导、东莞阳光网主办的“逐梦大湾区 商界新力量——首届‘东莞品质商(协)会’评选”活动正式启动,评选活动将通过梳理商协会发展,展示商协会的创新探索,展现推动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力量,集中展示和报道一批在商协会群体中取得显著成绩,富有创造精神、极具社会责任感、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商协会典型商会、人物,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凝聚和汇集广大商会力量,助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 

  该评选活动的参评集体类的单位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在莞的各类商会、行业协会可以报名参评。参评人物类的须是依法登记的各类商会、行业协会的会员。参评的商协会及个人需要经过所在商协会推荐。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 “网络投票与评审组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整个评选过程将严谨、认真、细致,确保评选活动的公信力。评审组将邀请商界代表、学者、律师、媒体代表等有关方面权威人士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评选出来的各个奖项将择时举办表彰活动,届时,东莞电视台、东莞电台、东莞阳光网等新闻媒体将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让获奖的单位及先进人物有荣耀感、自豪感,营造助力非公经济发展良好氛围,助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 

  奖项设置 

  1、品质商(协)会

  2、标杆商(协)会

  3、新锐商(协)会

  4、公益商(协)会

  (二)人物类 

  1、卓越会长 

  2、商界榜样人物

  3、商界先锋人物

  4、模范秘书长

  评选要求及条件

  参评集体类的商协会需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经济类社会组织,具体包括在莞的各类商会、行业协会等。参评人物类的须是依法登记的各类商会、行业协会的会员。参评的商协会及个人需要经过所在商协会推荐,参评资料需要所在商协会盖章。 

  (一)集体类 

  1.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含1年),为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组织会员活动正常有序,切实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代表等商会职能。 

  2.社会知名度高,具有较高的社会认知度和信誉度。 

  3.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组织化程度较高,服务会员发展能力较强。 

  4.商会发生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责任事故、群体上访事件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商会有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的,不得参加此次评选。 

  品质商(协)会:在各级考评中获得众多佳绩,无论在商/协会内部还是社会公众具有较好声誉和品质,在同类商/协会中起到引领和示范效应;

  标杆商(协)会:在各级考评中获得众多佳绩,在同类商会中起到引领和示范效应,成为商会中的标杆;

   新锐商(协)会:所在行业的后起之秀,富有创新精神,开拓进取;

  公益商(协)会:商会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慈善,具有较好口碑。

  (二)人物类 

  参评人物类的主要考察评价对象有犯罪记录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能参评。 

  卓越会长:在商会及商界具有较高声望,带领商会成员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对所在商会各项建设作出卓越贡献,取得卓越成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享誉社会各界; 

  商界榜样人物:加入了相关商协会组织,并成为商协会领导班子成员之一,对商会作出较大贡献;在商界具较高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 

  商界先锋人物:加入了相关商协会组织,并成为商协会领导班子成员之一,率先垂范参与商会内部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在商界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口碑、形象较好。 

  模范秘书长:要求在商/协会担任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副秘书长,充分发挥秘书长角色推动商会各项工作,得到商会班子及商会成员高度认可,在商界有较高口碑。 

  即日起,参评单位和个人将事迹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932346416@qq.com(注明“参评”),报名表格请在页面下载,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5月上旬将进行网络投票、组织评审和公示阶段,5月底将进行颁奖表彰和获奖单位及个人集中报道,详细内容请及时关注评选专题页面和动态报道。

   评选专题页面:逐梦大湾区 商界新力量——首届东莞品质商(协)会评选

  表格下载

  首届东莞品质商(协)会评选参评报名表格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温龚锋关键词:商会;东莞;商界;品质;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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