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健康理念的深入,社会对保险价值的认可度在不断加深,保险消费者的需求亦已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定制型转变。相对昔日渠道为王的岁月,面对市场、行业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如何进行保险产品供给侧改革,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发力产品供给侧改革无疑成为行业转型的共识。
2月23日,东莞平安人寿“盛世金越新产品+居家养老服务”发布会在东城国际酒店举行,会中深入探讨长寿时代下家庭财富管理及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等议题,官宣了东莞平安人寿新产品——“盛世金越”终身寿险将于3月1日重磅上市。
保险+养老与健康双线发力,涵盖居家养老的全方位服务未来可期
近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鼓励保险行业充分发挥风险保障功能,明确指出保险机构应多领域丰富产品供给,加大普惠保险发展力度,服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健康保障需求。《意见》的出台给险企指明了当前的发展方向——聚焦养老和健康。
身处中国寿险业改革的关键窗口期,平安人寿依托集团医疗健康生态圈优势,聚焦“产品+服务”不断升级,形成“三经四纬”产品战略体系——以“高端康养、居家养老、健康管理”为经线,以“御享、盛世、智盈、如意”四大产品系列为纬线,加速服务经线与产品纬线的融合,满足人民对健康和养老的保障需求。
自国家卫健委提出的“9073”养老格局后,从市场现状来看,目前居家养老行业供应商众多,服务较零散,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平安在做的正是通过对市场资源的筛选与整合,去粗存精,为老人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基于此,平安人寿整合了医、食、住、行、财、康、养、乐、护、安10大场景服务,通过智能管家、线上终身管家、家庭医生、N个专家顾问触达客户,搭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居家养老一站式服务平台,配合严密的服务监督体系,以有效保障客户权益。不难看出,平安人寿正加大力度整合内外部资源,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帮助老人实现更有尊严的高品质养老生活,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老人舒心、子女放心、管家专心,助力养老生态的繁荣。
四大产品线全面落地,彰显平安的温度与家国情怀
据了解,从服务构建速度、挑战应对、客户满意度等方面来看,平安的居家养老服务已在深圳、南京两个城市分阶段顺利完成试点,这意味着平安人寿“三经四纬”产品体系中三条服务经线即将完成全面布局。与此同时,平安人寿深入推进“产品+”战略,不断强化“御享、盛世、智盈、如意”四大产品纬线落地。
随着经济水平发展和市场化程度提升,保险客户需求持续分化,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不同阶层客户需求已有明显差异。平安人寿一直致力于完善、丰富产品体系,面对客户需求变迁,平安人寿以客户为中心,用不同系列产品去匹配不同客户层次的需求。“三经四纬”产品战略体系中将产品分为四大系列,旨在帮助代理人在面对不同客户时,更好地实现产品与客户的适配。比如说,高净值客户追求高品质、个性化,而大众客户优先关注核心保障的配置,以不同系列产品去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四大产品系列均洞察了客户需求场景,包含了重疾、财富、意外、医疗、养老和终寿六大类产品,满足客户保障、财富管理、养老、传承等主要需求。未来,客户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个性化、定制化保障需求,或是基础核心保障需求,精准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
“御享、盛世、智盈、如意”四大产品系列的命名体现了平安的家国情怀和对客户的美好祝愿。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平安人寿希望通过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守护客户的幸福生活。
会长大的保额,锁定稳稳的幸福
立足于平安寿险“三经四纬”产品战略体系,3月1日,东莞平安人寿“盛世金越”终身寿险正式上市。作为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平安“盛世金越”兼顾保障、财富管理、养老、传承的功能,具有安全性、确定性、流动性:
1、生命价值、财富价值双守护:年度保额、现金价值根据合同约定的利率每年持续递增,以确定的成长应对不确定的未来。
2、智慧传承可掌控:支持双被保人设置,若父母一方和孩子同为被保人,可延长盛世金越的年度保额及保单现金价值的增长周期;可通过双被保人变更为单被保人的系列操作,将这份锁定增长的保单传承给孩子,让爱与财富智慧延续。
3、应急有备更从容:盛世金越保单贷款最高可贷保单现金价值的80%,可贷金额随保单现金价值的持续增长而增长,应对紧急资金需求,以备不时之需。
平安“盛世金越”因需赋能,有效实现了不同客户间的产品适配,为客户的财富管理、养老规划、子女教育金、子女婚嫁金、创业储备金等提供了新的选择。
在健康中国和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在行业政策引领下,东莞平安人寿正以“盛世金越”为代表的产品为载体,充分发挥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从客户需求出发,依托平安集团医疗健康生态圈优势,坚持“产品+”战略,构建多层次、场景化的产品体系,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为客户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重要提示:
①平安盛世金越终身寿险简称盛世金越(主险)。
②盛世金越年度保额=基本保险金额×(1+3.5%)(保单年度-1)。盛世金越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岁前按盛世金越所交保费与盛世金越现金价值取大给付,不根据年度保额支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40岁/41-60岁/61岁后身故/全残,分别按160%/140%/120%盛世金越所交保费、盛世金越现金价值、年度保额取大给付,详见保险条款。若本主险合同被保人为两人,若任一被保人先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给付本主险合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在最后一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后给付,若两名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或同时全残,或者无法确定先后顺序,将分别计算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金额,并按照计算后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规则详见条款。
③交费期满一定时间后,现金价值年增速约3.5%,具体时间因交费期、被保人年龄等不同而存在差异。
④盛世金越可选择双被保险人,两名被保险人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本主险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则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时起至最后一名被保险人身故时止。本主险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后且本主险合同交费期间已届满,且两名被保险人均生存时,您可向我们申请减少一名被保险人,经我们审核同意的,我们将在批单上载明留存的被保险人。
⑤本文中所指的情形为,父或母亲A为投保人,约定亲子两代(父或母亲A,子女B)作为盛世金越双被保险人,当作为投保人的父或母亲A生存,且子女B成年(年满18周岁)后,父或母亲A可选择变更子女B为投保人,传承保单给孩子。
⑥需满足盛世金越保单贷款的规则限制,详见保险条款。
⑦本资料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内容详见保险条款。
⑧本材料仅用于向您介绍平安居家养老项目,不构成任务形式的要约和要约邀请。其中,具体服务范围、内容及时效以您实际使用相关服务签署的法律文书约定为准。
⑨本材料所涉居家养老服务系由深圳众海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或称“众海诚”)及具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实际提供。其中,部分服务内容所涉咨询结果或评估建议不能代替医生面诊和医院诊疗,如您有任何不适,请您及时线下就医;相关服务项目下各项测试所显示指标,亦不作为诊断、确认和治疗依据,请谨慎参考。
⑩本材料所涉及的内容,众海诚有权根据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及公司规则等因素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予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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