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塘厦镇出台20条重磅措施 大力支持企业共克时艰

2020年02月20日 11:52 0人参与  0条评论

  日前,塘厦镇人民政府印发《塘厦镇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若干措施》,提出20条帮扶企业措施,大力支持企业共克时艰。

  《塘厦镇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若干措施》包括五大方面的内容,大力支持企业稳工复产;全面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拓展销售市场;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发展;加强企业综合服务支持,这五方面内容细分为20条具体的措施。每一条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将措施落到实处。具体措施包括:保障防疫物资生产,加快复工核验审批,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加强企业用工支持,降低企业租金负担,降低企业参保负担,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费用负担,支持企业政府采购,支持企业海外拓展,加大内销促进力度,实施自动化改造提升,大力支持企业平稳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鼓励重点企业发展壮大,强化企业融资贷款保障,优化企业转贷续贷服务,扩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强化涉企法律支援服务,提升企业行政服务效能。

  尤其是在降低企业负担方面,力度非常大,措施第二大方面,全面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从租金、社保、税收等方面降低经营成本。包括降低企业租金负担,镇和所属企业的物业对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且作出贡献的承租企业暂行减免1个月租金。协调社区、组集体物业对配合上级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承租单位,按市提出的减半征收2个月租金的标准,依法依规予以租金减免。对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核定经营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依纳税人申请依法调整核定定额。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该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底。(通讯员 黄秀华 陈艺航)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温龚锋关键词:复工;企业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